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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回忆里的糊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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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端着空盘子走进来的时候,我正站在水池边刷锅。看见大叔站在一盘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好奇:“不好吃么?”

    “不是的,很好吃。”大叔慌忙说道,不过再往后又恢复了刚刚忧郁的样子。

    “大叔到底想要和我说什么?”我甩了甩手上的水珠,临近初冬的天气,让水的温度显得愈发刺骨,“犹犹豫豫的不像是大叔的风格。”

    “人家姑娘说想见你。”大叔说完便把目光转向了别的地方,“说吃了你做的糊塌子之后,想起了一个熟人。”

    “我不认识这姑娘,她应该是认错人了。”我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大叔出去见一面的邀请。先不说我确实对这姑娘一点印象也没有,就算是真的认识,我还没有做好与过去联系的准备,所以无论如何,不擅长交流的我完全再出去的决定。

    大叔有些尴尬地撇了撇嘴,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强迫我出去见面:“姑娘说你做的糊塌子很好吃,想当面和你说谢谢。”

    我甩了甩手上的水珠,临近初冬的天气,让水的温度显得愈发刺骨。我依旧摇着头拒绝大叔的邀请:“当面道谢不用了,您和姑娘说,我现在本来就是做饭的,她吃的开心我就挺高兴的。不用和我那么客气。我摊了很多,喜欢的话就多吃一些。”

    大叔有些为难敌戳在厨房门口没有离开的意思。

    “怎么了?”很少看见大叔这么为难的表情。

    大叔把新的蒜末倒进生抽里拌小料:“那姑娘特别交代想看看做饭的人。姑娘觉得是她是你认识的人。”

    我回忆了一下姑娘的脸,发现并没有什么印象:“您出去告诉她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这个姑娘。”叹了口气,用抹布擦干溅在料理台上的水珠,“大叔,你也知道,我现在还是不太会与别人沟通。这是你的店,我怕我不会说话,或者表现的不自然,吓跑你的客人。毕竟那位文艺女青年那么笃定地告诉你我是她认识的人,那就算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说的是真的,我把她给忘了。可是既然忘了,又有什么必要想起来呢,为了再次记住么?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和过去彻底了断,所以即使是真的。”我把重新盛满糊塌子的盘子放到大叔手里。

    “既然要告别,忘了也就忘了吧。”

    大叔岁还有些执着,但是看我意已决,也就不再过多坚持,又端了几碗烧茄子出去,转身走出了厨房。

    只是一张简简单单的糊塌子,有什么好怀念的,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并没有太过在意。大叔偶尔会进到后厨帮忙切菜,大叔的刀工非常好,土豆丝能切得纤细均匀,像是用刨丝器擦出来一样整齐。我们两个心照不宣地都没有再提起刚才那个姑娘。

    下班的高峰期过了,外面路过的车声也慢慢变得稀疏,随着最后一声食客同大叔的告别匆匆去赶今天的末班车,我知道今天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当我拿着抹布出去收拾餐厅时,却意外地看见那位打扮文艺的姑娘依旧坐在店里正和大叔饶有兴趣地盯着屏幕上正在放映的比赛。

    下意识地我退回了厨房,我觉得现在手心里全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呼吸也变得有些困难。

    我退回厨房的声音有些大,惊动了正在看比赛的两个人。大叔在听到动静后,讯速地跑进了厨房检查我的情况:“那个姑娘非常执着地想要见你,我劝过她,但是她不听。”检查到我并没有什么皮外伤的时候,大叔松了一口气,但是看到我极度苍白的脸色后,又变得慌乱起来:“医生给你开的药随身带着呢吗?”

    “在我书包里。”我推开大叔,自己从包里取出了药。

    十多分钟过去了,药慢慢发挥效力,我整个人渐渐平静下来:“抱歉大叔,我吓到你和客人了。”我变得有些没有精神,低垂着眼睛和大叔道歉。

    大叔却因为我的道歉而变得有些局促:“不要道歉,是我忽略了你说过的问题。我现在马上就让那个姑娘离开。”

    我摆了摆手,就在刚才慌乱平静过后,我突然之间放弃了刚才的固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觉得愧疚于大叔的缘故,我竟突然产生了要尝试和外面那位姑娘聊一聊的想法。“我好多了。”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她已经等我很久了,现在让人家走势在不成体统。哪怕我过去打个招呼也好。”

    大叔依旧有些虚弱的我,不免还是有些担心:“真的可以么?”

    我点点头“这一天总会来的,我去试一试,不行的话,我今天就先回家了。但是,您之前不是说过不要一直消极下去么?医生也劝我要尝试1一下,不要逃避。”就像大叔每回劝我说没事一样,我用手轻轻拍了拍大叔的肩膀。

    门外的女孩子应该是被刚才那一幕吓呆了,看见我出来的时候,有些战战栗栗的不知所措,我勉强自己弯起嘴角做了一个笑的样子,但应该不怎么好看。“抱,抱歉。”我小声说道,“我有点恐惧症。”

    之后,我就不知道还要再说什么,许久不和生人说话的我,已经不知道要怎么继续和对方交流。正当我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大叔突然端着我们两个的晚饭走了过来:“来来来,忙了一天该吃晚饭了。姑娘,也跟着我们再吃点儿吧,你太瘦了。”大叔将饭端到了桌子上,又回厨房取了筷子,“都站着干什么,坐下来吃东西啊。”大叔招呼着,像是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之后,大叔将笔记本挪到了我们吃饭的桌子上,继续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球赛。

    “刚才忘了和您说,这场比赛我在现场看过。”文艺女似乎在试图缓和着刚刚非常尴尬的气氛。

    “你去西班牙了?”大叔明显来了兴趣。

    “嗯,在那边走了朝圣之路,后来和一位同行的人又去了巴塞罗那,在那里看了比赛。今年年初的比赛了,没想到您今天还在看。”文艺女笑眯眯地看着大叔,“不过和我同行看比赛的那位朋友说这场比赛非常精彩。我不是很懂,那还是我第一次看球赛,被朋友说运气很好来着。”

    大叔点了点头:“运气是真好啊!这场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真的特别喜欢。不过你说你走了朝圣之路?”大叔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

    “大叔知道?”文艺女似乎有些惊讶。

    对于文艺女的质疑,大叔显得有些受伤:“我怎么会不知道我不仅知道这条路,在开这家小店之前,我还和朋友们走过那条路。我们当时是从法国出发的,最开始和另外一些不认识的朝圣者一起住在一个小教堂,里面有个人专门给我们讲解这条路上的情况,包括朝圣路的历史和一些地理常识。我们一大帮子不同背景不同经历的人,却因为一个挑战聚在一个地方,听着同一份解说,怀着同一种走向终点的渴望。即使是现在想起来,内心仍能感觉到火焰的燃烧。所以听你说去过朝圣之路,像是乘坐时光机回到过去一样。”

    “大叔误会了我的意思。”发现大叔似乎有些不高兴,文艺女连忙道歉,“我并非是说大叔不知道。而是我没想到能遇到曾经同样走过这条路的朋友,觉得缘分还真是神奇。”

    “要不要喝一杯?”大叔从小柜子拿出白酒。在听到我的咳嗽声时连忙解释:“我今天不开车回去。”

    我点点头,不在打扰两个人的聊天。因为酒的缘故,大叔和文艺女聊得越来越热络。最后,大叔干脆关了电脑,专注地和文艺女聊起在西班牙的经历。

    “比起马德里,我更喜欢巴塞罗那,不光是足球的缘故,我很喜欢那里的建筑。”大叔喝着酒,聊着自己的经历,“我在巴塞罗那去的最多的地方,也可以说我在西班牙光顾最多的地方是奎尔公园,你应该也去看了吧?高迪建的那个,比起圣教堂,我更喜欢奎尔公园,天马行空,自由奔放。”

    “大叔喜欢现代艺术?”文艺女喝着啤酒,眼睛闪闪发亮。

    大叔摇了摇头,用筷子夹起糊塌子蘸着酱料吃:“我不太懂艺术,不天了解风格什么的听起来就很难懂的东西。我就是喜欢高迪造出来的东西,特别漂亮。”大叔竖起了大拇指,用指了指脑袋,“高迪这里的想象力太丰富了。真的,在奎尔公园里,我第一次感觉到童话中的世界有多美好。以前有个孩子和我说过,那里应该是小美人鱼生活的地方。”

    “可是小美人鱼是生活在海里的啊?”文艺女听的有些困惑,以为大叔喝醉了,用手在大叔面前摇了摇。

    大叔则傻笑着打了个嗝:“高迪把它搬到了地面上。这句话也是那个孩子说的。我之前一直不相信,直到我真的去了那里,亲眼那些像贝壳一样巨大的建筑物,和百柱厅顶部的拼花,还有那些有着蓝色贴片的长长的石头座椅,还有,五彩缤纷的变色龙和那条石头巨蜥,我真的相信了那个孩子的感受。那里是真的如同那个孩子说的那样,是高迪建在陆地上的水下皇宫,很漂亮。如果有机会,禾智你也要去一趟,那里很漂亮。”大叔突然转过头对我说道。

    因为大叔的话,文艺女的视线再次落到我身上,让我再次感到紧张,只能下意识地点头应和着:“知,知道了。”

    “不光是那里,巴塞罗那有很多高迪的建筑,就像大叔说的,高迪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天才。光是看看心情也会变好的。”文艺女从手机里调出了在西班牙拍的照片,“还有巴特罗之家和圣教堂。”

    两个人的话题又渐渐回到了西班牙的旅行上,文艺女突然问起了大叔去西班牙的原因:“大叔是专门去走朝圣之路的么?您刚才说你是从法国出发的。”

    大叔摇了摇头:“不光是这个原因。我们从法国出发的,你们呢?走的是哪条路?”大叔似乎在刻意回避着这个话题。

    文艺女也没有多做追究,仰头喝灌了啤酒罐子里的最后一滴啤酒:“西班牙境内的那条东南部路线的白银之路。有个在西班牙的朋友问我要不要一起旅行,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连功课都没好好做。您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见你们这里做糊塌子的厨师么?”

    大叔和我同事因为文艺女的话同时睁大了眼睛。

    文艺女看到我们的样子大笑了起来,好不容易收起笑容,文艺女才在我们两个目瞪口呆中缓缓说道:“当时邀请我一起去玩的朋友最爱吃的食物就是糊塌子。大学食堂有个粥饼摊,每天早上,朋友都会早起去那里买早点然后带回来给我们吃。她会变着花样的给我们带早点,可是她每天的早点都是糊塌子。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粥饼摊的老板娘是她妈妈。但是她妈妈早已经不认识她了。”

    文艺女像大叔一样用筷子夹了一张糊塌子,但是却没有占任何酱料:“她吃糊塌子从来不蘸酱料的。”

    “是因为小孩子不能吃得太咸吧?”大叔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之后又很快稳住了筷子,就像刚才是我的错觉一样。

    文艺女点了点头:“她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了,之后就杳无音讯。对她妈妈唯一的印象就是妈妈离开前给她摊的一张好吃的糊塌子。她从来没想过还能再见到她妈妈,直到开学的时候,她无意在粥饼摊买了一个糊塌子吃的时候,她突然尝到了记忆里一模一样的味道。她妈妈做的糊塌子和在外面买到的那种不一样。不是小小的圆圆的油很大的那种,而是有平底锅那么大,厚厚的,鸡蛋味道很浓的糊塌子,就像你做的这种一样。”

    “我,我不是她妈妈。”我慌乱地解释着,神经绷得更加紧张“而且我也不认识她妈妈。我妈妈肯定不是你认识的朋友的那个妈妈。”

    文艺女却笑了出来:“我知道的。而且她妈妈后来的孩子是个男孩儿。只是味道和样子太熟悉,让我突然想起了大学时候的事情。”

    “那后来她妈妈认出她来了么?”大叔突然问道。

    文艺女摇了摇头:“没有,事实上,我那个朋友虽然想和妈妈相认,却因为在要告诉对方自己身份的时候,看见他的妈妈在对一个小男孩儿嘘寒问暖,将摊好的糊塌子端给那孩子吃的时候,突然就放弃了。朋友知道,其实再相认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他们早已进入了两个不同的生活轨迹,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她不想因为她这个曾经打扰到她母亲后来的生活。所以,那次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过那个粥饼摊,只是偶尔在我们吃糊塌子的时候默默地拉上床帘,我在床上一言不发。后来识趣的我们,为了不勾起她的伤心事,也就再也不点这种食物吃了。”

    “其实她妈妈也许在她关顾粥饼摊时,第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母亲会忘记自己的孩子,无论离开多少年,自己的孩子永远是记忆里最熟悉的样子。或许是出于自责,也或许是像你那个朋友一样,她的妈妈不愿意自己的突然出现打扰到她后来的生活,所以伪装称没有人出来的样子,默默地站在远处看着你的朋友顺着本来的轨迹好好生活。能看见孩子好好地长大,也许对于她妈妈来说已经足够幸福了。”大叔默默点起一根烟,不再看向我们。

    “也许吧,谁又能知道呢?我们都毕业了,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学校。听说以前光顾的食堂也在去年拆除了。她们之间的缘分也许真的就这样断了。如果不是今天在您这里吃到了熟悉的食物,我都渐渐忘记这件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