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千秋功业需百战第一千二百八十六章 考量(第4页)
“第三条,这个你们一定要记住,不准贪贿枉法,只要有人收人银钱礼物,有一个算一个,我这里绝不容情,做事时都想清楚了,约束好手下人等,别连累了自己以及自己的亲眷才好。”
“第四条,我率军南归之日,不愿再见到城内有任何党项人的踪迹,我知道,你们中间很多人,都跟党项人有着姻亲,把人都交出来,以后,整个西北,将没有党项人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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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皇宫中的妃嫔宫人,我要取之,回长安献于陛下,嗯,姓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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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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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之前有选秀之责,这事就归你了,过后自有人找你,一起将人挑出来。”
“再有,我这里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宫人中要是有众位亲眷,可以领回家中,我知道,宫中,一定还留有党项女子,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见那刘姓官儿不住的点头,赵石继续道:“第六条,西北方归大秦治下,众位聚族居于此处,不妥当,该怎么做,你们自己想,之后报到我这里来,若是你们实在想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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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想你们也不愿让我来给你们想出路吧?”
“第七条,党项人乃丧家之犬,不去管他,只是你们这些在党项人朝中为官的,都属助纣为虐之辈,为警效尤,各自在族中寻些人出来,最好是民愤大一些的,我这里要杀之以警世人。”
“第八条,看在你等还算有功的份上,各自从族中选两个十岁到十二岁的聪慧少年出来,随军回长安,入大秦国武监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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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先就这么多,若再有吩咐,我会派人去寻你等,不要在这里干站着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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