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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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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苏轼可不可以自作主张、挪用公款、大兴土木,将官衙修得漂漂亮亮呢?不行。

因为宋朝不允许地方官擅自修建官衙。

宋代之前,地方官还有自主修衙的权力,如唐代的李听当邠宁节度使时,发现&ldo;邠州衙厅,相传不利葺修,以至隳坏&rdo;,李听不管三七二十一,&ldo;命葺之,卒无变异&rdo;。

但到了宋朝,地方官要修建衙门,就必须经中央政府审核、批准了。

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朝廷已诏令地方&ldo;无得擅修廨舍&rdo;。

苏轼自己也明白:&ldo;近年监司急于财用,尤讳修造,自十千(即十贯钱)以上,不许擅支。

&rdo;

如果地方官私自修建官衙,则将受到弹劾、处分。

恰好宋朝的台谏监察系统具有独立而强大的力量,官员对待修衙之事,就不能不比较审慎了。

来看两个例子‐‐还是在杭州,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知州薛映被人告发&ldo;部内女口,鬻铅器多取其直,广市绫罗不输税,占留州胥,在司擅增修廨宇&rdo;,意思是说,薛映的亲属经商牟取暴利,又逃税漏税,还占用公职人员,而薛映本人又擅自修建官衙。

朝廷马上派遣御史调查,一查,果然如此,经大理寺议罪,薛知州被贬为&ldo;连州文学&rdo;,一个小地方的闲职。

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汝州知州李寿朋在春荒时节&ldo;令郡人献材木,修廨宇亭榭,重为劳扰&rdo;,也被御史弹劾,受到降职处分。

因为朝廷对地方官府修衙之事控制很严,慢慢便形成了&ldo;官不修衙&rdo;的惯例,这一惯例延续至后来的明清时期。

如明朝万历年间,顺天府宛平县有个叫沈榜的知县,写了一部《宛署杂记》,据这部笔记的描述,宛平县虽然是京畿首县,但县廨却非常简陋:&ldo;廨仅一所,与民间比屋,曲直不齐,各佐领衙与市民联墙,声音可通。

吏大半无廨地,僦借民居。

顾不知创自何时,何所迁就,而因陋就简,粗备如此也。

&rdo;宛平县自永乐帝迁都北京、成为京畿首县,迄至万历年间,已接近两百年,这么长的时间,居然一直未能将县廨修建得像样一点。

因为县廨实在太粗陋了,跟&ldo;天下第一县&rdo;的身份极不相称,沈榜只好在万历十八年重修了衙门的仪门,但想扩建,县财政却拿不出一两银子来。

清代中叶,成都的官署也是年久失修,&ldo;文官衙署向皆欹侧欲倾,破烂不堪&rdo;,&ldo;两县以下之各官署,或荒凉如僧庐,或朽蚀如陋室,虽列省会地面,而萧条僻陋之气,怆然满目&rdo;。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便是地方政府&ldo;无款培修&rdo;,而且地方官也缺乏修缮的动力,&ldo;因官任久暂无定&rdo;,谁也不乐意自己辛辛苦苦种树,让后来者白白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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